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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对志愿者进行表扬啦!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期“青雁护苗”观护帮教计划取得圆满成功
2024-07-24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小花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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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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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抓早抓小、提前干预,增强未成年人自我管控能力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联合开展了第一期“青雁护苗”观护帮教活动,委托49名返乡大学生对辖区80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分级干预矫治工作。


  自第一期“青雁护苗”帮教计划启动以来,49名返乡大学生积极响应号召,始终秉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高效完成了“青雁护苗”未成年人帮教任务,帮教成效明显。一是深入掌握情况,用心护航成长。2023年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团委举办志愿者培训会2次、组织交流分享会2次,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帮教手册80册,指导志愿者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学业指导,帮助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养守法意识。针对部分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讲座9次,受听人数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并指导志愿者强化对被帮教对象的普法工作,提升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帮助规划职业,助力就业谋生。针对部分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志愿者帮助其明确自身发展意向,挖掘并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结合爱好特长做好职业规划,为就业明确方向,打好基础。

  第一期“青雁护苗”观护帮教活动结束后,检察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对80名被帮教者进行了回访。经回访,发现马宗梅、海霞、撒海英、虎海梅等10名大学生志愿者在活动中表现优异。7月4日至5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红寺堡区团委到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等学校对10名志愿者进行了逐一表扬。

  下一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落实红寺堡区委印发的《吴忠市红寺堡区特需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吴忠市红寺堡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吴忠市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巩固第一期“青雁护苗”观护帮教工作成果,加强与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作者】:马小花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